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函〔2021〕2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
从事学校党务工作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编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
二、报考条件
(一)从事党务工作或思想政治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二)有 2 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年龄不超过 45周岁(1976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所有报考人员均应在考试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时,需认真如实填写《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二),经所在学校思政(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本人或学校持《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工作证)到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审核签章。资格审查结束后,方取得报考资格。
三、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认真查阅各博士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按照各个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及时做好报名工作。2021年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单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一。
(二)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教育部相关政策,积极组织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本部门辅导员、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心理咨询教师等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报考。
(三)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束后,须将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报送人事处备案。
联系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3594289
附件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二: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x
人事处
2021年2月3日